近日,上海一中院審結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涉及一位市場部設計師因婚假遭公司拒絕,自行回老傢辦婚禮,最終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法院最終判定公司的解雇行為構成違法解除,改判公司支付員工4. 6 萬元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小鐘是一傢心理咨詢公司的市場部設計師,計劃利用國慶假期回老傢辦婚禮。盡管提前口頭向公司請假,但未獲批準。公司以特殊行業和國慶期間經營旺季為由,拒絕小鐘的婚假申請,建議其換個時間請假。小鐘因此向公司提交書面請假申請,但公司仍未同意。面對公司通告,小鐘決定自行回老傢辦理婚禮。
公司認為小鐘曠工 5 天,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並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小鐘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但未得到支持,最終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未支持小鐘的違法解除賠償金支付請求,認為公司的拒絕婚假申請是合理的。
在二審中,小鐘認為公司的拒絕請婚假不合理,自己的崗位並非主要崗位,假期不會影響公司日常工作。公司表示每位員工都在飽和狀態工作,難以找到替代者,同時強調小鐘請假時間過長。最終,法院認為公司解雇小鐘的行為欠缺合法、合理、正當性,構成違法解除。鑒於公司實際經營狀況,法院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主張金額改為4. 6 萬元。
綜上,上海一中院改判心理咨詢公司支付小鐘4. 6 萬元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此案引起廣泛關註,也為員工請假權益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