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闖入網課直播鏡頭,這是否影響教師形象?一傢教育公司的美術老師在上網絡直播課時,傢中貓咪先後5次躥入直播鏡頭。教育公司認為,這屬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應知應會手冊》中規定“影響老師形象”的行為,為此將該老師開除。
記者今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天河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制定的《應知應會手冊》顯然屬於擴大解釋具有隨意性,據此解除勞動關系應屬違法,判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4萬餘元。
法院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的內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兼顧公平合理。
喵星人“搶鏡”,網課教師因此被“炒”
羅某於2019年7月5日入職某教育公司,任美術老師。2021年3月1日起,羅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傢通過網絡直播的方式進行授課。
2021年6月6日,羅某在直播授課過程中,傢中貓先後5次躥入直播鏡頭,有學員在評論區提問:“旁邊那個蹭來蹭去的東西是什麼?”
公司認為,這一行為屬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應知應會手冊》中規定“影響老師形象”的行為,判定為B級違規,加上此前上課遲到10分鐘的B級違規行為,羅某在6個月內出現兩次B級違規,按公司規定升級為A級違規,故於2021年7月2日與羅某解除勞動關系。
羅某認為課堂畫面出現貓並不屬於違反手冊規定的行為,亦未影響後續課堂,於是向天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公司因不服仲裁結果而向天河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主張被告在2021年6月6日上課視頻中出現貓,認定該行為違反《應知應會手冊》關於老師形象的規定“授課期間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如玩手機、瀏覽無關網站、聊天、接電話、吃零食、喝奶茶等帶有咀嚼動作的飲料)”。被告按照原告的要求在傢中視頻授課,原告應知曉授課環境不能等同於公司,被告在一次視頻授課的過程中,鏡頭出現貓,但並未因此導致無法繼續授課,原告將該情形等同“授課期間玩手機、瀏覽無關網站、聊天、接電話、吃零食、喝奶茶等帶有咀嚼動作的飲料”的行為,顯然屬於擴大解釋並具有隨意性,原告據此解除勞動關系,應屬違法。
最終,法院判決公司向羅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41236.16元。
法官提醒: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兼顧公平合理
天河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廖雅婧法官指出,因疫情等因素,部分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在傢網絡辦公以降低用工成本,勞動者因環境的種種限制,辦公效果在客觀上確實無法與在公司辦公完全等同,公司不應對此予以苛求。
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員工的違法違紀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但應以符合法律法規及生活規則合理要求作為前提,並明確規定違紀違規情形後以便適用,如隨意將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擴大解釋,並據此解除勞動關系,應認定為違法行為。
本案通過限制用人單位對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敦促用人單位制定更為合法合理的規章制度,以防用人單位肆意解除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廖雅婧法官提醒,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內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兼顧公平合理。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合情原則,不能無限擴大解釋乃至超過勞動管理的正常范疇,肆意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
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