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有碰瓷,職場也有碰瓷嗎?還真有,名叫勞動碰瓷”。
個別勞動者專門利用用人單位法律意識淡薄、用工不規范的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勞動爭議,俗稱勞動碰瓷”。
深圳一名員工就意圖通過勞動碰瓷”獲得賠償金,結果被法院戳穿詭計,駁回其訴訟請求。
據報道,2021年12月20日,劉某入職某餐廳,崗位為湘菜炒鍋師傅,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僅僅兩天後,也就是12月22日,劉某便因吃員工餐飯量大”被解雇。
劉某申請勞動仲裁,想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被駁回。劉某不服,訴至法院。
法院調查發現,2017年至今,劉某在深圳法院涉及10餘宗勞動糾紛案件,案涉多個用人單位,多數是以消極怠工、主動找茬等方式,誘導公司辭退他,然後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在某餐廳工作僅兩天,尚未辦理入職手續,即稱自己被餐廳以吃員工餐飯量大”為由解雇,明顯不合常理。從其涉及的大量勞動糾紛案件分析,劉某通過勞動碰瓷”的方式請求賠償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