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瑞典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宣佈,駁回中國華為公司的上訴請求,判定瑞典政府“禁止使用華為5G移動網絡基礎設施”的決定並不違法。華為暫未表態是否要繼續上訴,但表示“會分析法庭裁決並且評估下一步的計劃,其中包括在瑞典以及歐盟法律框架下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權益”。
記者 殷淼
2020年10月,瑞典郵政和電信管理局(PTS)出於所謂的“國傢安全”考慮,禁止參與5G頻譜拍賣的企業使用華為和中興兩傢中國公司提供的5G電信網絡設備。華為就這一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後,瑞典法院一度要求暫緩上述禁令,但隨後還是維持瞭這一禁令。在去年6月斯德哥爾摩地方行政法院駁回華為相關訴訟後,華為今年1月繼續以瑞典政府“違反行政法和違反歐盟法律及歐盟內部市場商品和服務自由流通的原則”兩個理由,把PTS上告到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
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在裁決書中稱:“在5G網絡的核心功能中使用華為可能會損害瑞典國傢安全是一個合理的考慮。”該法院認為對華為的禁令不違反瑞典或國際法律。根據最新裁決,瑞典已安裝的華為5G設備需要在2025年1月1日前拆除。
瑞典是歐洲繼英國之後的第二個、也是歐盟第一個公開禁止華為產品被運用在本國5G網絡基礎設施中的國傢。有媒體分析稱,這一裁決一方面破壞瞭華為在歐洲重新佈局的希望,預計華為在瑞典5G市場商業利益的損失將達到約50億瑞典克朗。另一方面,該裁決可能對雙方經貿關系產生影響。瑞典電信公司愛立信此前表示,法院的裁決“會對包括愛立信在內的瑞典企業和瑞典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去年1月,瑞典媒體曝光美國施壓瑞典禁止華為參與5G建設,當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國有關企業在5G領域取得的成績和領先優勢是有目共睹的,希望有關國傢能明辨是非,為企業正常經營和發展合作提供公平、公正、開放、透明和非歧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