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北京新東方迅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武某勞動爭議二審文書公佈。文書顯示,新東方迅程公司以武某不服從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做出的崗位調整安排,未到新崗位報到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武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年底雙薪和解約賠償金。一審法院認為,武某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關於年底雙薪的主張,新東方迅程公司並未就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舉證,且武某從“資深開發工程師”調整為“技術支持工程師”會對其職業發展產生影響。新東方迅程公司對武某進行的調崗缺乏合理性,武某有權拒絕。一審法院裁定,新東方迅程公司支付武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1.8萬元。
新東方迅程公司上訴請求改判,二審法院認為,其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新東方迅程公司因為辭退拒絕調崗員工葛某被判賠38.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