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權一事,引起網友關註熱議。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劉翔與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文書公開。原告劉翔訴稱,被告未經允許在公眾號“新東方美國中學留學”發佈的文章《從8年前的***到今年的傅園慧,中國這才直正強大起來》中使用其肖像,並附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害。
原告方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被告在報紙上公開致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維權合理開支5000元。
被告新東方公司辯稱,在獲知被控侵權事實後立即進行刪除處理,主觀上並無侵權故意。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未經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涉案文章使用劉翔肖像均系賽場照片,並未對肖像進行醜化、污損,侵權行為情節輕微。
最終, 法院裁定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書面致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關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告並未證明其因被控侵權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關於合理開支,因原告未提交實際支付憑證,法院均不予支持。
股東信息顯示,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由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