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轟動一時的奧克斯空調訴格力電器(000651.SZ)專利侵權並索賠事件,如今有新進展。7月12日,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奧克斯空調近日在南昌中院撤銷對格力電器的起訴。同樣的案件,去年寧波中院判格力侵權成立,格力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還有待宣判。
奧克斯買舊專利向格力索賠2.7億
2018年12月4日,寧波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奧克斯空調)從東芝開利公司購買一件壓縮機專利,購買此專利一個月後(2019年1月25日)就在寧波中院起訴格力電器專利侵權,並在當年10月14日又在南昌中院再次起訴格力侵權。兩項訴訟共計索賠2.7億元。
2021年12月5日,寧波中院判決格力侵權成立,判賠金額高達1.66億元。當月,格力已就該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4日,奧克斯在南昌中院撤訴。南昌中院6月28日的民事裁定書顯示,奧克斯向南昌中院申請撤回對格力、蘇寧的起訴,法院準許奧克斯撤訴。
相比奧克斯在寧波勝訴時的高調宣傳,本次南昌撤訴卻是悄悄進行。相同的專利,同樣的法律問題,兩個案件結果卻截然不同,一個判賠1.66億,另一個為何卻以撤訴告終?
第一財經記者向奧克斯空調有關人員解此次撤訴背後的原因,截至發稿時,對方沒有回復。
據格力電器提供的素材,從案件審理過程中看,寧波中院、南昌中院均委托第三方司法鑒定。寧波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未給出明確鑒定結論。而南昌中院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則明確認為格力使用的是行業通用技術。
奧克斯本身不生產壓縮機,卻在2018年12月向東芝開利購買涉案壓縮機專利。當奧克斯買下涉案專利時,該專利在日本的有效期僅剩8個月(2019年8月在日本過期失效),中國專利的有效期也僅隻剩一年(2020年8月在中國失效)。可以說,奧克斯是趕在該專利失效的前夕購買涉案專利,並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2020年10月,中國制冷學會曾組織召開專傢論證會,與會技術專傢認為該所謂的“專利”技術屬於壓縮機行業通用技術,應當被無效。東芝開利在該專利申請後到轉讓給奧克斯前的19年內,全球所有變頻壓縮機企業均在使用該通用技術,從未發生過被訴侵權的事件。
十年恩怨、多次交鋒與四次撤訴
為何奧克斯空調要購買即將失效的壓縮機專利,並在購買該專利一個月後即以此專利起訴格力?第一財經記者解到,之前,奧克斯空調曾多次被格力起訴專利侵權。僅2017、2018年兩年,奧克斯就被法院判決惡意侵犯格力專利權共27項,累計判賠近1.2億元。其中已終審案件26項,已賠償金額5670萬元,還有一個案件初審判賠6000萬,目前需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二審。
與此同時,奧克斯對格力也發起多項訴訟,但除寧波中院這次暫時勝訴外,其餘訴訟均因專利被無效或面臨敗訴而選擇撤訴。
奧克斯第一次撤訴: 2012年開始,奧克斯通過各種手段挖走格力核心研發人員超過300人,涉及產品研發、質量、工藝等。2015年,奧克斯在挖格力員工時獲悉,格力“畫時代”產品中有個技術未申請專利,因為格力認為該技術屬於通用技術。於是,奧克斯將該通用技術申請所謂的“專利”,並於2017年8月在寧波中院起訴格力“畫時代”產品侵權,寧波中院判決格力侵權成立,要求格力賠償奧克斯1000萬元。因為格力產品兩年前就投放市場,該專利被國傢知識產權局宣告專利無效,奧克斯認為在浙江高院的二審無勝訴可能,所以撤回對格力的訴訟。
奧克斯第二次撤訴:2017年10月,奧克斯在寧波中院起訴格力侵犯其3項專利權。涉案專利被國傢知識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奧克斯再次撤回對格力的訴訟。
奧克斯第三次撤訴:2018年7月,奧克斯利用一件電機專利(專利號:201010039703.7)第三次在寧波中院起訴格力侵權,要求賠償9500萬。格力將該專利無效後,奧克斯又一次撤回對格力的專利訴訟。
奧克斯第四次撤訴:此次,奧克斯在南昌中院撤回對格力的起訴,也許是奧克斯看到司法鑒定結論,判斷案件結果可能對其不利,因此選擇再次撤訴的方案。
從過往幾年的訴訟案件可以看到,格力共起訴奧克斯27次侵權,全部勝訴。奧克斯對格力提起四次侵權訴訟,除這次寧波本地法院的暫時勝訴外,其餘訴訟均以撤訴告終。而且,格力已就寧波法院的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還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終審判。
一位熟悉雙方的行業專傢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說,從法理看,奧克斯購買專利,並利用手中的專利權起訴格力侵權,它有這樣的權利;但從情理看,奧克斯自己不生產壓縮機,買專利隻是為起訴格力侵權,情理上處於弱勢。按慣例,格力作為被告應訴,一般會先向專利復審委提出無效請求。但由於奧克斯購買東芝開利的這項壓縮機專利,目前已經過期,估計專利復審委不會再出文判其無效。中國制冷學會認定該專利已成為行業通用技術,奧克斯也很難再拿出其它第三方鑒定結論否定中國制冷學會的觀點。因此,奧克斯此次撤訴是明智之舉。其實,空調行業的主要核心技術都在上遊零部件及元器件中,希望中國空調企業減少惡意訴訟、惡性競爭,聚焦核心技術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