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5日,陳先生的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損失1.6萬餘元。該案本是一起刑事案件,但因老人去世而中止。
之後,陳先生向老人的繼承人朱先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賠償損失。陳先生的堅持索賠引起廣泛關註,相關新聞話題多次登上熱搜。
監控顯示,摩托車是被同小區的陸老太推倒,從視頻看出,陸老太明顯是故意為之。法庭上,陳先生出示事發之後同樓棟居民的微信聊天記錄,居民紛紛表示,陸老太此前就有過多次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為。
據解放日報報道稱,法庭依職權調查後發現,朱先生是陸老太的唯一繼承人。陸老太去世前,名下至少有一套房產等財產。可是,不論是在之前的調解、協調過程中,還是到如今成為被告,朱先生始終沒有露面。今天(24日)的庭審中,朱先生也沒有出現。
法院審理後認為,陸老太損壞陳先生摩托車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我國法律規定,侵權人死亡的,如果繼承人有繼承侵權人財產的情況下,被侵權人可以起訴繼承人,要求繼承人承擔侵權的責任。朱先生作為陸老太的唯一法定繼承人,在沒有聲明放棄繼承的情況下,應當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陳先生起訴的1.6萬元賠償金額,法庭前往相關機構進行調查核實,認為該維修價格尚屬合理,依法予以確認。因此,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要求朱先生在10日內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賠償陳先生1.6萬餘元。
回顧整個事件,陳先生的維權本可不必如此艱難。在一邊倒譴責推倒摩托車的老人時,本案中還有一個隱形人”,或許更值得我們關註,那就是老人的兒子朱先生。在本案進入刑事立案階段時,司法機關曾對老人進行過鑒定,結果顯示老人確實患有精神疾病,屬於受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如今,法院的判決算是讓這起糾紛暫告一段落。接下來,不論朱先生是否願意,他都不得不去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而對另一位當事人陳先生來說,也希望能盡快恢復到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