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一傢聯邦法院最近駁回娛樂行業知名人士針對人工智能平臺ChatGPT運營商OpenAI提出的一些指控。原告提出這些索賠是涉及ChatGPT的版權侵權訴訟的一部分。該訴訟是美國作傢協會和紐約時報等機構針對OpenAI提起的一系列法律訴訟之一,指控OpenAI侵犯受保護作品的版權。
大多數被拒絕的索賠都集中在 ChatGPT 輸出涉嫌侵犯受保護作品的版權上。法院駁回這些指控,並裁定包括 Sarah Silverman 在內的原告無法證明 ChatGPT 的輸出與受保護作品之間存在實質性相似性。因此,法院不能認定其構成侵權。
法院隨後駁回原告的主張,即如果司法系統不追究 OpenAI 的法律責任,就會壓制藝術傢並破壞版權法本質上鼓勵創造力的機制。
同時,法院駁回OpenAI以損害原告利益為代價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主張。
需要強調的是,法院的裁決遠非爭議的最終定論。達摩克利斯之劍仍然懸在 OpenAI 以及其他人工智能 (AI) 運營商的頭上。
例如,原告指控該系統為訓練其使用的模型而犯下大規模版權侵權行為的指控仍然成立。法院尚未就 OpenAI 的主要辯護主張做出裁決,該主張的重點是合理使用。
此外,法院尚未回應 OpenAI 的主張,即讓人工智能運營商承擔責任將阻礙技術進步。法院在裁決中沒有駁回侵權主張這一事實至少可以說明其實力。因此,OpenAI面臨的法律威脅仍然非常現實。
版權主體及其保護是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企業的核心問題。因此,重要的是要確保經濟中不同參與者與人工智能技術提供商之間達成的協議包括保護這些參與者免受與版權相關的法律索賠的條款,無論是在人工智能系統訓練階段還是在人工智能系統訓練階段。它的輸出。
2022年底,以色列司法部發表立場稱,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來訓練人工智能系統通常屬於合法使用安排,包括合理使用,因此不構成版權侵權。需要澄清的是,以色列法院尚未審查這一立場,也不清楚他們是否以及如何接受這一立場。我們預計這方面也會有有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