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上秤沒四兩重,上秤一千斤也打不住。過去幾年裡,批量遭遇競業協議的互聯網打工人,對這句話應該有著更切身的體會。簽署競業協議的離職者中,很大一部分從未預料到這張紙有一天真的會讓他們付出巨大的代價。畢竟他們對自己還是有點B數的,公司真要上綱上線,成本上算不過來。
競業協議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其中提到競業限制僅適用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然而現實情況是,越來越多的基層員工正被列入競業限制的范圍。
《晚點LatePost》本月初的文章曾列舉過一個案例,某跨境電商雇傭有約5萬名外包勞務員工,而他們從2月起跟公司簽訂的新合同裡就增加競業限制條款。在通常認知中,外包勞務跟法規中的“兩高一密”角色,顯然有著相當的距離。
不過這幾天,倒是有個真正的高級管理人員兼高級技術人員遭遇類似處境。
《紐約時報》4月19日刊登一篇報道,賓州一傢法院誤將與字節跳動誕生有關的封存法庭文件對外公佈。其中提到兩名承包商指控海納國際把一些尖端搜索技術帶給字節跳動,但卻沒有提供合理的補償。
張一鳴之前在酷訊幹過,並由此結識海納亞洲的王瓊,後來王瓊找張一鳴來創業做房產垂直搜索網站九九房。九九房的創業經驗顯然對張一鳴創辦字節跳動有直接的啟發,而上述訴訟的焦點則在於這個過程中是否涉及技術的不當轉移。
九九房開始的官司
九九房創立於2009年9月,曾經是國內最大的房產搜索網站。張一鳴當時做九九房的思路是,是用不同的產品來服務不同的用戶需求,所以九九房推出一堆APP,包括“房產資訊”、“掌上租房”、“掌上買房”等六個產品。
後來字節化身“APP工廠”的時候,有人把這種做法溯源到九九房時期,但本質上這其實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思路。
跟百度一樣,九九房雖然是面向房地產行業的垂直搜索引擎,但它本身並不生產內容,而是依靠爬蟲抓取網絡上的公開信息,比如58或者趕集上的帖子。這種方式很好地解決網站的冷啟動問題,並且切中用戶當時的痛點。因為那個時期移動端才剛興起,行業還沒有摸清楚房產經紀產品到底該怎麼做。
但在初期完成起步過後,九九房並沒有切換平臺運營的模式,仍然沒有引入強運營和強審核的機制。就像今天各大平臺上五花八門的租房信息真假難辨一樣,當時假房源的問題肯定會更突出。
不過可能也不是張一鳴不想做,因為這不是九九房一傢的問題,當時愛屋吉屋這樣的平臺也一度風頭無兩,但最終同樣銷聲匿跡。用左暉的話說,“消費互聯網是先橫後縱 ,產業互聯網是先縱後橫”,沒有此前深耕產業的積累,光靠互聯網是革不鏈傢的命的。
九九房這個項目談不上有多成功,在矩陣式產品佈局的情況下,到2011年也隻有10萬的日活。張一鳴把創業看作賭博,既然成功是小概率事件,那就要把頻次拉上去,做大成功的概率。在這種情況下,2012年他給九九房找個新CEO,就帶著幾個人創辦字節跳動。
在九九房的這堆APP裡,對後來字節跳動所有產品都產生深遠影響的,是“房產資訊”。“房產資訊”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今日頭條早期的產品原型,隻不過內容聚焦在房產垂直領域。
今日頭條首個產品總監黃河曾這樣形容這款應用:“就是做所有房產信息的收集分發,特別受歡迎。先把信息聚合起來,再做推薦。你甚至可以把它理解成,現在今日頭條的房產頻道”。
房產資訊的這套運作模式,構成後來字節跳動所有產品的骨架。無論是最開始的“搞笑囧圖”和“內涵段子”,還是說後來的“今日頭條”,都建立在對內容的抓取、清洗、聚合、推薦這串動作之上。
九九房當初因為爬取其他網站的房源和內容信息,一度在外界引發是否涉及違法的爭議,後來版權問題也是今日頭條早期面臨的最大危機。
這些淵源都佐證九九房跟字節跳動之間的密切聯系,但以此來判定字節從九九房那裡不恰當地獲得某些知識產權肯定是站不住腳的。
《紐約時報》的文章並沒有提及原告的具體訴求,涉案的相關法庭文件也已經重新封存無法查閱,但通過對張一鳴創業經歷和思路的梳理,我們仍然可以對這場口水仗有個大概的判斷。
張一鳴需要“技術援助”嗎?
《紐約時報》文章中透露,原告提出的具體指控針對的是“尖端搜索技術”(cutting-edge search technology)。無論是早前的酷訊還是九九房,搜索技術都是產品底層的支撐。
張一鳴曾經對酷訊搜索的三個特征做過總結,包括聚焦地理位置的同城搜索、高時效性的即時搜索以及準確響應用戶需求的垂直搜索。張一鳴當時在酷訊待兩年,做到的位置是技術委員會主席。
也就是說,起碼在酷訊時期,張一鳴就在搜索引擎方面的技術積累就已經足夠支撐一傢大型網站的運營。
九九房最初是從酷訊的房產頻道拆分出來的,從這點看,顯然沒有理由認為後面去MSRA轉一圈、又以技術合夥人身份跟王興做一段時間飯否網和海內網的張一鳴,在做九九房的時候還需要投資人從美國要技術援助。
當然,考慮到海納之前就已經投過酷訊,所以不排除“技術援助”是在酷訊時期就幹過的。但如果真是這樣,那把這跟2012年才成立的字節跳動扯上關系就相當牽強。
《深渡》傾向於認為,在張一鳴從酷訊開始的職業生涯中,海納可能以投後服務的視角從外界引入一些技術資源,並且當時已經談妥相關的補償協議。但當字節憑借抖音和TikTok飆升成估值數千億美元的巨頭時,前技術承包商又覺得該分一杯羹,畢竟這蛋糕太大,稍微切點回報就會非常可觀。
其實,寫代碼這個領域,無論從整體的行業氛圍,還是從實際的可操作性上說,你要搞人無我有的技術壟斷都是不現實的。起決定性作用的從來不是技術,而是創業者對趨勢的判斷和將產品落地快速迭代的能力。
互聯網的確屬於高新技術產業的范疇,這點從互聯網公司創始人普遍良好的教育背景就能看出來。當產品用戶規模快速膨脹時,往往也需要對原先粗糙的軟件做重構,並發量一上去,CTO沒兩把刷子必然是搞不定的。
但同時值得指出的一個事實是,這也是個最為“知識平權”的行業。這個領域裡,那些最為前沿的技術進展,不管是早期像Unix這樣的操作系統,還是最近的大語言模型,那些放在傳統行業本應秘不外宣的know-how都被公之於眾。所以,過去二十年裡似乎還沒有哪傢互聯網公司純粹因為技術上卡脖子而倒閉的。業界的最佳實踐擺在那裡,源碼都剝光給你看,就算自己不會還招不到會的人嗎?
另一方面,從技術的角度說,真正奠定今日頭條和抖音成功基礎的,其實是推薦引擎而非搜索引擎。雖然在實現層面,兩者都涉及到復雜的數據處理流程,但二者要實現的目標是截然不同的。
傳統上搜索引擎因為是由用戶的明確查詢觸發,因此需要快速準確的響應,並且沒有太多的個性化空間。而推薦引擎則主要是從用戶的行為、偏好來預測其可能感興趣的內容,有著更高的自由度和個性化空間。整體來說,一個被動響應,一個主動推薦;一個用戶驅動,一個系統驅動。
張一鳴很早就認識到推薦引擎的價值。在酷訊時,他寫個小程序,讓機器自動搜索火車票信息,如果條件觸發就短信通知自己。他後來回憶這段經歷時,曾說由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范式轉變,是他最早關於推薦引擎的思考和實踐。後來九九房的“房產資訊”產品,讓他有機會實踐並且強化基於推薦引擎的信息分發思路。
但就推薦引擎的技術成熟度上說,直到後面今日頭條上線,張一鳴都還處於“邊幹邊學”的狀態。
2012年底,在錦秋傢園六樓的辦公室裡,張一鳴召集團隊開個會,會議的核心議題是“要做一個信息平臺,勢必要把個性化推薦引擎做好,現在要不要啟動這個事情?”
他在給團隊打氣時,還說一句話:推薦我們不會,但可以學啊。後來知道Hulu的項亮在寫一本《推薦系統實踐》,張一鳴還嘗試找他要電子版想學習,盡管被項亮以書還沒有出版為由拒絕。這些細節說明兩點:一是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但不存在完全準備好的人;二是字節開始創業的時候,張一鳴等人還有些趕鴨子上架的意思。
結語
張一鳴曾說過一句話,你對事情的認知,是你最大的競爭力。今日頭條、抖音和TikTok能走到今天,技術是重要的因素,但從“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的認知轉變,才是決定性的因素。從這個角度說,當互聯網的內容載體因為通信基礎設施的升級從圖文切換到視頻的時候,字節從今日頭條裡孵化出抖音似乎就是註定的。
所以,如《深渡》在上面提及的觀點,原告發起這樁官司的目的更像是赤裸而又牽強的“搶蛋糕”行為。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說,今天各大互聯網公司越來越嚴格的競業限制是否又是同樣的赤裸而牽強呢?海納國際有充分的資源來應對訴訟,而面臨類似場景的打工人,在跟大廠的博弈中則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
這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