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和特斯拉對自動駕駛系統Autopilot一直抱有很大的雄心,但這一重要產品近期可能遭遇法律上的重大挫折。佛羅裡達州地方法官ReidScott表示,已經找到合理證據證明馬斯克和特斯拉其他高管在知曉Autopilot有缺陷的情況下,仍然允許汽車以不安全的方式行駛,並將Autopilot產品描繪為自動駕駛的營銷策略,嚴重影響消費者對該項功能的信念。
這與2019年的一起事故相關。當時邁阿密北部一輛特斯拉Model 3撞上一輛18輪卡車,Model 3車輛頂部被掀開,駕駛司機Stephen Banner當場身亡。
Banner的妻子隨即提起對特斯拉的訴訟,指控其存在故意不當行為和重大過失。而這一訴訟之前,特斯拉今年已在加州贏得兩起產品責任訴訟,均與自動駕駛系統缺陷相關。
南卡羅來納大學法學教授Bryant Walker Smith表示,法官對證據的總結十分重要,因為其表明特斯拉內部解的情況與其營銷廣告之間存在著重大不同。
他指出,法官似乎傾向於認同原告的證詞和其他證據,這對特斯拉和馬斯克來說很尷尬,意味著該公司將面臨懲罰性賠償的判決。
而這無疑也會成為Autopilot失去消費者信任的重要一環,讓想要通過附加服務抬高公司估值的特斯拉更加尷尬。
不充分的風險提示
法官Scott稱,原告向陪審團陳述中提到特斯拉在其手冊和產品中的警告並不充分。
他認為,Banner的車禍與2016年Joshua Brown駕駛特斯拉車輛發生事故的經過極其相似,當時使用自動駕駛系統的特斯拉車輛同樣沒有監測到其他方向開來的卡車。
他總結稱,這證明特斯拉首席執行官和工程師早已意識到自動駕駛儀不能監測交叉行駛車輛的問題。但特斯拉並未在產品和使用說明中盡到風險說明責任。
此外,Scott還引用2016年的一段視頻,其中展示特斯拉自稱汽車在沒有人工幹預的情況下進行自動駕駛的廣告。但視頻中仍有駕駛員坐在座位上,開頭的免責聲明中表示真人是出於法律原因才存在的。
他認為這一視頻中的場景與Banner駕駛場景並無不同,但後者卻悲慘離世。而視頻沒有任何提示該場景隻是一種理想狀態,或者說目前該技術在市場上還不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