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據媒體報道稱,近日,寧波一位名叫黃師傅的快遞員因未將快遞送貨上門而引發六起投訴事件。黃師傅將同一收件人的六個快遞放在樓下的快遞架上,而沒有實施送貨上門的服務,導致收件人投訴。
對此,黃師傅解釋稱,他雖然解到3月1日實施的新規要求快遞員必須送貨上門,但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難。
這一事件引發網友的熱議。一些網友質疑為何快遞員不在放置快遞後通知客戶,而是讓客戶自行發現後再投訴。
另一些網友則表示,在他們所在地,快遞員從不打電話通知,而是由客戶自己查看物流信息,快遞抵達後再去快遞架取件。這種做法已經習以為常,直到看到評論才意識到這並非標準操作。
根據3月1日實施的新規,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等情形,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然而,中國快遞協會對此作出回應稱,新規並非要求必須上門投遞,隻要與用戶協商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