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遞貴重物品一定記得保價,不然丟失獲得的賠償杯水車薪,遠遠達不到快遞的實際價值。
陳女士是貴陽市南明區逸天城一傢鞋店的銷售員。今年10月份,她通過郵政快遞給客戶寄兩雙鞋子,價值2899元,誰知貨物卻被弄丟。
之後陳女士找快遞公司討說法,對方給出的賠償金額僅為98元(運費的7倍)。
陳女士不認同這種賠償,表示要麼原價賠償,要麼把包裹還回來,如果拿不到賠償,自己就要拿出一個月的工資來賠償店鋪的損失。
陳女士表示,平時快遞小哥來店裡取貨會自動保價,沒想到這個郵政小哥沒有保價。
中國郵政表示,鞋子運送到織金然後就丟失,織金那邊已經認責,自己並未推卸責任,雙方隻是對賠償金額存在分歧,目前正在逐級上報,希望陳女士多些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