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據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自己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ProMax,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傢人。後面傢人遲遲未收到貨,向順豐詢問時被告知快件丟,隻能走理賠,根據保價賠償1000元。夏女士表示,下單時未註意到保價金額,不接受此賠償。
對此,順豐回應稱事情還在核查處理中,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目前能給到的賠付方案是可以賠償2500元,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
值得註意的是,夏女士發現這臺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 Pro Max被開機激活,手機卻沒有任何下落。
律師認為,用戶在寄送貴重物品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向快遞公司聲明包裹內含有貴重物品,並在快遞面單內明確標註,必要時選擇保價服務。
如果不願意選擇保價服務,在填包裹詳情單時,建議註明快遞物品的類別,並標註物品的價值。
如果遇到包裹快遞損壞、丟失等情況,怎麼維權?律師建議,首先可以與快遞網點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找該快遞公司總部投訴。
其次,如果雙方依舊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訴,也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提出申訴,如果涉及賠償金額較大時,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