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消息,近日,中通一客戶在其快遞代收點郵寄價值7174元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6張及三頁文件,多次詢問後被告知快遞丟失。因航空公司無法重新出具票據,故該客戶起訴要求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決中通快遞公司賠償史某經濟損失600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前不久,史某與中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文書公開,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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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中通快遞辯稱,如果原告未對寄件物品進行保價,則被告應在600元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中通快遞公司將快遞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原告郵寄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其本身不具有任何經濟價值,且原告未進行保價。
最終,法院判決中通快遞公司賠償史某經濟損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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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快遞保價問題備受關註,此前杭州蕭山一名消費者在某快遞公司寄丟20克黃金,保價8千隻賠2千元。而該快遞公司存在數百條法律訴訟信息,其中,運輸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等占總數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