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稱,路人撿金項鏈後遺失失,遭到失主的索賠,官方也是回應此事。
報道中提到,小美在某商場逛街時遺失一條價值5000元的金項鏈,民警通過監控找到拾得項鏈的小王。
小王承認自己撿到項鏈但稱當時以為是假的就隨手揣在兜裡,但衣服的兜壞導致項鏈已經丟失。
小美據此向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王賠償損失。
最終法院認為,小王認為金項鏈是假的而沒有妥善保管導致金項鏈丟失,未依法將遺失物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也未盡到妥善保管遺失物的義務,造成小美的損失。
小王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遂判令小王賠償小美金項鏈損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