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在常州溧陽的一起事件引起廣泛關註。一位名為陳某的女子撿到一張銀行卡,卡背面上寫有一個數字"0"。陳某猜測密碼可能是六個"0",果然成功猜中密碼,並取走卡內存有 4 萬元餘的資金。然而,失主發現後立即報警。
在法律層面,檢察機關認為陳某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金。考慮到陳某坦白、認罪認罰、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並取得諒解等情節,最終檢察院做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這一事件引發網友的熱議,其中有人質疑監控是否起到應有的作用。有人表示,如果陳某能夠歸還失主,或許還能得到感謝金。一些評論調侃陳某既有勇氣猜對銀行卡密碼,又有膽量將錢取走。
根據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明確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虛假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使用作廢的信用卡以及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情形。對於惡意透支,法律也有相應規定,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解釋中明確對惡意透支數額的認定,包括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這一案例提醒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好銀行卡安全,避免泄露密碼、手機驗證碼等重要信息。同時,對於銀行卡的遺失或被盜,要及時掛失,防止不法分子冒用進行消費、取現或轉賬。良好的刷卡習慣也是防范信用卡詐騙的重要一環,不盲目消費,按時還款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