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公安部、國傢網信辦等研究起草《國傢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起草說明指出,國傢組織建設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旨在建成國傢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形成國傢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能力,為社會公眾統一簽發網號”網證”,提供以法定身份證件信息為基礎的真實身份登記、核驗服務,達到方便人民群眾使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推進網絡可信身份戰略的目標。
基於國傢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自然人在互聯網服務中依法需要登記、核驗真實身份信息時,可通過國傢網絡身份認證App自願申領並使用網號”網證”進行非明文登記、核驗,無需向互聯網平臺等提供明文個人身份信息。由此,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互聯網平臺以落實實名制”為由超范圍采集、留存公民個人信息。
征求意見稿明確使用網號”網證”進行網絡身份認證方式,並對網號”網證”的申領條件、公共服務的使用場景、法定身份證件范圍、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義務等基礎性事項作出規定。
征求意見稿明確公共服務平臺采集個人信息的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則”,明確公共服務平臺處理用戶個人信息時的解釋告知、數據保護等義務,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選擇權、刪除權等個人信息相關權利。
公眾可以通過網站、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5日。
據悉,《管理辦法》共16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公共服務和網號”網證”等概念;二是明確公共服務的使用方式和場景;三是強調公共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平臺的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四是明確公共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平臺違反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