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電總局網站8月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規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確保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正確導向,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國傢廣播電視總局在《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原國傢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修訂工作基礎上,起草《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對34號令的主要修改體現在:
(一)完善節目制作經營業務范圍規定。在管理對象方面,按照“網上網下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的要求,明確將網絡劇片等網絡視聽節目納入管理范疇,明確將經紀機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等從事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的主體以及在他人組織下參與節目制作的主體納入管理范疇。
(二)完善節目制作經營行為規范。包括對於行業組織及從業主體提出自律要求,完善節目禁載內容,增加有關片酬管理規定,禁止開展收視率點擊率等方面的虛假宣傳等。
(三)在行政許可設定方面,根據國傢“放管服”改革精神進行優化,包括委托實施相關行政許可、取消逐級審核環節、合並電視劇片制作許可、進一步明確許可條件、簡化申報材料等。
(四)完善對節目制作經營違法行為的處理。在監督管理方面,明確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和有關機構、 個人的配合義務,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明確對具體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