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答記者問


7月21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佈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滴滴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案件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一、問:請簡要介紹案件的背景和調查經過?

答:2021年7月,為防范國傢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傢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國傢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公司實施網絡安全審查。

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期間,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調查詢問、技術取證,責令滴滴公司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對本案證據材料深入核查分析,並充分聽取滴滴公司意見,保障滴滴公司合法權利。經查實,滴滴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當從嚴從重予以處罰。

二、問:滴滴公司存在哪些違法違規行為?

答: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一是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二是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系信息138.29萬條、“傢”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臺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信息3.04億條;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此前,網絡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傢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傢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傢安全,依法不公開。

三、問:本案的違法主體是如何認定的?

答:滴滴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相關境內業務線主要包括網約車、順風車、兩輪車、造車等,相關產品包括滴滴出行App、滴滴車主App、滴滴順風車App、滴滴企業版App等41款App。

滴滴公司對境內各業務線重大事項具有最高決策權,制定的企業內部制度規范對境內各業務線全部適用,且對落實情況負監督管理責任。該公司通過滴滴信息與數據安全委員會及其下設的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數據安全委員會,參與網約車、順風車等業務線相關行為的決策指導、監督管理,各業務線違法行為是在該公司統一決策和部署下的具體落實。據此,本案違法行為主體認定為滴滴公司。

滴滴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對違法行為負主管責任。

四、問:對滴滴公司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答:此次對滴滴公司的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與一般的行政處罰不同,具有特殊性。滴滴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結合網絡安全審查情況,應當予以從嚴從重處罰。一是從違法行為的性質看,滴滴公司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置國傢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於不顧,給國傢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且在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情況下,仍未進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質極為惡劣。二是從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看,滴滴公司相關違法行為最早開始於2015年6月,持續至今,時間長達7年,持續違反2017年6月實施的《網絡安全法》、2021年9月實施的《數據安全法》和2021年11月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三是從違法行為的危害看,滴滴公司通過違法手段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相冊中的截圖信息、親情關系信息等個人信息,嚴重侵犯用戶隱私,嚴重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權益。四是從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數量看,滴滴公司違法處理個人信息達647.09億條,數量巨大,其中包括人臉識別信息、精準位置信息、身份證號等多類敏感個人信息。五是從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情形看,滴滴公司違法行為涉及多個App,涵蓋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強制收集敏感個人信息、App頻繁索權、未盡個人信息處理告知義務、未盡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保護義務等多種情形。

綜合考慮滴滴公司違法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危害及情形,對滴滴公司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的主要依據是《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

五、問:下一步網絡執法的重點方向和領域有哪些?

答:近年來,國傢不斷加強對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先後頒佈《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網信部門將依法加大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通過執法約談、責令改正、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下架、處理責任人等處置處罰措施,依法打擊危害國傢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國傢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有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同時,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強大聲勢和有力震懾,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引導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運營,促進企業健康規范有序發展。


相關推薦

2022-07-21

問題和線索,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

2022-07-21

滴滴表示,今天,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

2022-07-22

7月21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佈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根據相關通報,滴滴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滴滴被處80.26億元罰款,可謂“從嚴從重”。 重罰

2022-06-27

6月27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加強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管理,弘揚社會主

2022-09-09

近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旨在加

2022-08-04

紀超星”)起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下稱“學術期刊公司”),世紀超星稱,其對涉案文章享有專有使用權,被告學術期刊公司未經許可,擅自提供上述涉案文章的付費在線閱讀、下載服務,侵害

2022-06-24

6月23日,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約談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宣佈對知網啟動網絡安全審查。據悉,知網掌握著大量個人信息和涉及國防、工業、電信、交通運輸、自然資源、衛生健康、金融等重點行業領域重要數

2023-04-11

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

2022-07-10

件有12起。1.Vibrant Creek Limited 收購灃邦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股權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doc2.阿裡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百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doc3.北京微夢創科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收購上海假面信息

2022-08-10

勸阻無效後解散微信群,法院對此判定群主不承擔責任。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

2023-01-19

,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傢有關標準,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滴滴下架之後,能使用滴滴出行的方式隻有通過微信小程序、支

2022-07-10

處罰決定書國市監處罰〔2022〕29號當事人:阿裡巴巴投資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住 所:英屬維爾京群島托爾托拉島路鎮Trident大廈146號郵箱(Trident Chambers, P.O.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根據《中華人民共

2022-08-12

。而該公司作為上市發行人亦會繼續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所規定的財務報告和其他義務。中國石油擬於2022年8月29日或前後向SEC遞交25表格,以將其存托股自紐交所退市。存托股的退市預計在25表格遞交十日

2022-09-09

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臺責任履行、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文件明確,七類藥品不得網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