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浙江寧波,代女士稱自己因價值2萬餘元的貂皮貨物遲遲未到貨,查看監控後發現貨物已被德邦一快遞站點員工丟棄。代女士表示,自己從6月11日起多次催促配送,直到13日未收到貨後前往站點查看監控。6月13日至28日期間,站點及快遞公司未能幫自己解決問題。
28日,德邦快遞理賠部門聯系代女士稱,因貨物未保價,隻能按三倍運費賠付300元。代女士表示不接受,要求全額賠償貨款。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有網友看到這一幕後表示,這本身就是快遞員的失誤造成的,怎麼還敢推脫責任,德邦全額保價瞭,都不肯全額賠的,不要說沒保價瞭。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快遞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按照快遞公司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