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周二表示,已決定對特斯拉及其韓國子公司罰款28.5億韓元(223萬美元),原因是該公司對其電動汽車的行駛裡程做虛假廣告。此前,特斯拉在2019年8月發佈廣告,稱其電動汽車“至少可以行駛”數百公裡,而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認為這是“誇大其詞”。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廣告中提到的距離隻有在平均氣溫和市中心地區才可能實現。在其他情況下,距離會更短。在較冷的溫度下,實際裡程下降50.5%。”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還指出,特斯拉在美國本土的廣告中使用“最多行駛326英裡”等措辭。
此外,在充電速度方面,特斯拉也提供虛假信息。FTC表示:“在沒有提及類型和測試條件的情況下,(特斯拉)在廣告中稱,其超級充電站可以在15或30分鐘內為汽車充滿足夠行駛數百公裡的電量。”
FTC指出,這一“測試結果是基於具有高充電效率的優化條件,”並補充說,這種性能在普通條件下無法實現。
該機構補充說,特斯拉在2019年宣傳其V3型超級充電器的性能,但直到2021年3月之後才在當地安裝。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還決定,以不正當經營為由,對特斯拉另行處以100萬韓元的罰款。
這是針對特斯拉從2020年1月開始,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每筆訂單收取10萬韓元的傭金,如果消費者取消購買,就不會退還。
該監管機構表示,特斯拉還違反韓國的規定,不允許買傢在網上取消訂單,而要求他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