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周一宣佈一系列措施,對備受爭議的每周52小時工作制進行改革,賦予工作時間更多的靈活性和選擇。根據2018年推出的現行規則,雇主必須將員工每周加班的時間限制在12小時以內,以確保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52小時。
然而,修訂後的規則將允許企業不僅按周,還可以按月、季度、半年或年進行加班管理,這樣雇主就可以選擇在工作量大的幾周增加加班時間,在工作量少的幾周減少加班時間。
這意味著,企業在必要時可以將每周最長工作時間增加到69小時,隻要能夠確保一年中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保持在52小時以內。
根據修訂後的規則,雇主還必須保證員工每個工作日之間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
政府還將采用新的休假月制度,員工可以將加班時間節省為帶薪休假日,以便與法定帶薪休假日連續使用。
這些調整是應企業的要求做出的。由於嚴格限制每周52小時的工作時間,企業抱怨難以按時完成任務。
公眾將有40天的時間提交他們對修正案的意見,然後修正案將於6月至7月提交韓國議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