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據國內多傢媒體報道,快遞新規從3月1日起開始實行。
按照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投遞快件。
對於新規,有網友表示支持,他說:有的快遞員招呼也不打,就直接放驛站,傢裡平時有人,希望每一件快遞都能送貨上門。
有快遞員表示,如果每件快遞都讓快遞員送件上門,假如沒有電梯,天天爬樓梯送件不現實。
有媒體指出,不能把新規落實的壓力全都落給一線派送的快遞員,在保障快遞行業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需要結合現實,探討出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
業內人士表示,快遞公司應該根據規定統籌規劃,從模式、制度、成本、服務等方面來落地實行,不是簡單的讓快遞員或者快遞點來承擔派送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