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象新聞今日消息,合肥兩名業主因為一個攝像頭打起官司,一名業主為防盜在自傢門口安裝攝像頭,隔壁業主認為該攝像頭侵犯其隱私要求拆除。
原告張女士認為,隔壁安裝的可視門鈴攝像頭將她和傢人成員、時間、人像等都納入拍攝范圍,事實上已經侵犯她及其傢人的隱私權。
且視頻存入被告李先生手機內,一定程度上記錄反映其傢人公共活動,妨礙日常生活,給其造成巨大精神壓力。
李先生則表示,其在自傢入戶門安裝可視門鈴攝像頭的行為,不具有違法性。其安裝可視門鈴攝像頭,是因為之前自傢門鎖被人撬壞過,且放在門口的鞋子多次被人拿走,出於對自身財產的保護,才安裝可視門鈴攝像頭的。
法院認為,李先生安裝可視門鈴攝像頭的初衷雖是出於保護自身安全,並無意窺探他人隱私。但是,可視門鈴攝像頭所具有的錄像和存儲視頻的功能,已對張女士的隱私及其個人信息保護構成現實妨礙。因此法院判決,李先生拆除可視門鈴。
在現代集合住宅的居住環境中,安裝該類門鈴可能對相鄰方個人信息、日常活動等進行記錄,客觀上導致對他人生活安寧、私密空間和私密活動的侵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