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消息,據報道,安徽一員工被強制辭退,收到公司3000枚硬幣賠償,該事件曝光後引發關註。
該公司老板曾稱,使用硬幣支付工資並不違法,辭退女子是因為她上班時不認真工作,並且不接受崗位調動。
目前當事人已與公司達成和解,公司收回硬幣,3000元轉賬給小李。
當地人社局判定,公司被認定違反公序良俗。
律師指出,正如當事企業所說,用硬幣支付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然而,大量使用小額硬幣支付應付款額較大的款項,如果確實是諸如公交公司等特定行業、企業,或許可以理解,但對其他企業來說,則難逃整蠱、惡作劇、難為人等嫌疑。
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硬幣付薪”顯然違反普通人日常民事活動的慣例,此類行為不僅僅是對維權者的羞辱、戲弄,某種程度上也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