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據指尖新聞報道,貴州貴陽一店長對記者表示,一頓218元的自助餐,女子月消費5次吃出4萬多元總價。
店長稱,這名女子花218元下的單,吃的菜品都是一萬多,八千多的總價。對此,店傢查詢近一個月的監控,發現該女子一個月內來消費5次,每次僅食用少量食品,其餘的悄悄打包帶走。
查詢點單系統顯示,該女子五次消費提交的訂單金額共計45653元,但實際支付的金額總計僅為1010元,實在不符合正常經營情況下的消費額度,不誠信的行為遠超自助用餐客人的合理范圍,給店裡造成經濟損失。
按照浪費超過100克,原價買單”,該女子應當按照其下單價格補足未付部分餐費,也就是要支付45653元,由於早期的監控已經被刪除,無法完全知曉該女子到底私下打包多少菜品。
雙方對於賠償價格一直商定不下來,自助餐店長已起訴該女子,希望能通過司法程序維護店裡的權益。
自助餐,亦稱頓飯,有時亦稱冷餐會,在大型的商務活動中尤為多見。自助餐以其形式多樣,菜式豐富,營養全面,價格低廉,用餐簡便而深受消費者喜愛。
一般來說,自助餐不能打包。我們知道吃自助餐一般都有時間限制,如果最後由於自己拿太多而沒吃完,有的商傢會選擇收取一定費用讓顧客打包走剩餘食物。所以互相遵循規則,維護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的利益,才是大傢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