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消息,據搜狐千裡眼報道,山東濟寧徐女士在某千萬網紅直播間買三箱芒果,結果第一個快吃完的時候,發現裡面有數隻白色蛆蟲在爬。
徐女士稱,現在吃飯都沒胃口,想起就惡心,孩子吃完之後一直說肚子疼,直播間聲稱是三亞芒果,但發貨地卻是廣西南寧,目前訴求就是要求他們退款道歉,已經向12315反映。
對此,律師表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主張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以未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