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國司法部正在對蘋果公司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蘋果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構建花園圍墻,破壞市場競爭環境和創新等。1998年美國聯邦政府聯合19個州及首都哥倫比亞特區共同起訴微軟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當時微軟通過Windows操作系統的優勢地位捆綁IE瀏覽器,進而讓IE瀏覽器快速壟斷市場並贏得瀏覽器大戰,市場上的其他瀏覽器都需要用戶通過調制解調器聯網下載或者通過線下商店購買瀏覽器安裝磁盤後手動安裝
直到 2001 年微軟與美國聯邦政府達成和解,和解之時美國聯邦政府並未尋求拆分微軟,也沒有禁止微軟繼續捆綁其他軟件,當時業界認為和解之後微軟可以繼續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扼殺對手的競爭和技術創新。
在微軟反壟斷案中,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佈斯曾批評微軟在操作系統領域的壟斷和骯臟手段,來針對蘋果並遏制蘋果的發展,這也是為什麼蘋果最終決定向美國司法部投訴。
然而現在美國司法部暗示蘋果公司非常虛偽,因為即便在 1998 年蘋果也沒有對第三方施加各種限制,蘋果用戶可以在 Windows 計算機上使用他們的 iPod,而微軟也沒有對蘋果從 iTunes 下載的每一首歌曲收取 30% 的抽成。
美國司法部也認為蘋果在 2007 年推出 iPhone 時,也是受益於零部件制造商和無線運營商的競爭。
不過對於這種類比蘋果自然是不同意的,蘋果已經表示這起訴訟可能會阻礙蘋果提供技術的能力,包括硬件、軟件和服務等,為此蘋果將進行積極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