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稱,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對騎手速度進行明確規定,將督促配送企業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
隨後,淄博、青島、珠海等地區也對外賣騎手的騎行服務推出相關規定。
數據顯示,以外賣騎手”為關鍵詞搜索到的交通事故達1208起,其中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例為856起,涉及殘疾賠償金的案例460起。
除廣州,其他城市也註意到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這樣的措施下,也就帶來騎手的吐槽。
有騎手公開表示,如果按照25km/h的速度送貨,那麼高峰期會有一堆訂單超時,6個單可能會超時5個,騎手也賺不到錢。”
上述規定如果後續推廣,在單價不變的情況下隻能考駕照用摩托車送單,25的最高時速確實太慢,平臺給的時間也短,遇到商傢卡餐那就真沒辦法。”還有騎手說道。
不過改用摩托車將大大提高送單成本,換摩托車油錢可能一個月需要花費1000元左右,目前我使用電瓶車以換租電池為主,月租一個月100多。
有專傢直言,騎手配送速度的問題需要平臺做出改變,是否能給予騎手更寬容的配送要求。同時騎手配送半徑也可以進行適當調整,有所收窄。此外,規則的改變需要政府的嚴格管理和企業的參與,以及有來自消費者的支持和諒解,共同為社會安全提供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