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搖一搖”跳轉廣告再次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不少用戶在社交平臺吐槽,稱他們的手機常被“搖一搖”跳轉廣告打擾,一不小心就會跳轉到購物軟件的“雙11”專場,讓人不堪其擾。對此,江蘇省消保委發聲呼籲:平臺方在進行權限獲取時應當獲得用戶同意,把選擇的權利交還給用戶。
手機跳轉廣告出現已久,此前也曾引發爭議,監管部門已對其進行過整治和規范。去年12月,工信部就聯合多傢企業制定《APP用戶權益保護測評規范》,細化APP信息窗口通過“搖一搖”等方式觸發頁面或跳轉至第三方應用的相關參數。今年2月,工信部還發佈《關於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明確不得利用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
但今年“雙11”期間,“搖一搖”跳轉廣告再度襲來,互聯網上出現大大小小的“傳送門”,消費者輕輕晃動一下手機,瞬間就會跳轉到某某購物平臺。其跳轉頻率之高、速度之快,再一次引發“眾怒”。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在微信公眾號上展開投票調查。結果顯示,77.22%的投票者表示經常遇到“搖一搖”進入廣告詳情或跳轉相關應用情況,94.94%的投票者明確表示對“搖一搖”這種開屏廣告的態度是“厭惡”,93.67%的投票者認為此功能侵犯自己的權益,74.68%的投票者支持叫停開屏“搖一搖”跳轉廣告。
江蘇省消保委分析,廣大手機用戶在使用不同軟件進行學習、工作和娛樂的過程中被迫跳轉到各類購物軟件瀏覽廣告,這不僅浪費時間,更是對其權益的侵犯。這種“搖一搖”自動跳轉的開屏廣告實際上剝奪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進入廣告頁面並非出於本意,而是源於商傢的誤導。
除“搖一搖”,還出現“扭一扭”“手機前傾”跳轉等新花樣。“這種所謂的創新之舉不僅是對企業形象的損害,也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犯。”江蘇省消保委建議,手機系統運營商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嚴格權限獲取。
“搖一搖”跳轉廣告依托手機陀螺儀和運動傳感器數據的調用,而這一部分數據屬於使用者的個人信息,平臺方在獲取這些信息時應當進行提示,在征得用戶同意之後方能開啟。同時,應當設置易於找尋的關閉通道,方便用戶及時關閉此類授權。
此外,商傢在投放廣告時應遵守相關規定,尊重用戶的體驗感。商傢在制作和投放類似“搖一搖”跳轉廣告時,應當將相關數值限制在許可范圍之內,做到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