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頭,給大傢10 秒鐘,回憶下最近手機一共跳轉多少次淘寶京東。想起來麼?情緒到位吧,那差評君開始。要說這幾天讓差評君最興奮的事情,不是雙十一省多少錢,領商傢送的多少小樣,而是昨天這麼一條消息:蘋果要整治搖一搖廣告。
據時代財經報道,有大廠內部人士透露,自 11 月以來,蘋果已經通知多傢互聯網大廠,要求他們移除陀螺儀權限,取消搖一搖跳轉廣告的功能。
一位廣告從業者也證實這一消息,並表示收到通知的不隻是頭部 App ,還有很多其他的 App ,范圍很廣。
要說這新聞有多振奮人心呢,事情一出,話題馬上沖到微博熱搜前三,占據熱搜榜十幾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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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昨晚的四條大新聞裡,蘋果這條成頂流,吸引所有人註意。大夥兒都認為「 蘋果此舉,配享太廟 」。還有很多用戶高呼安卓廠商跟進,甚至不少人表示下部手機要買蘋果。
別說,這件事上,網友態度出奇地統一。甭管你是什麼用戶,此時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
嗯,能把 21 世紀網友拉到如此統一戰線的,秦始皇不一定行,但搖一搖一定行。其實搖一搖廣告,我們上個月吐槽過。但今天我還想借這條新聞,再口吐芬芳一次,帶著大夥宣泄下這些天的憋屈。
首先,這事兒反響如此大,一點毛病都沒有,因為搖一搖太他媽該被整治。我就想問問,為什麼明明沒搖手機,都能觸發廣告呢?放個手機也算搖嗎?
這哪叫打開 App ,你說是在拆彈,我也信啊。
噢不對,它還不如炸彈。人炸彈還講究個盜亦有道,剪錯線,時間到才會炸。但 NM 它是一點江湖規矩不講啊,拿手上紋絲不動,也能觸發?圖源小紅書
按你這敏感度,我尋思死者生前脈搏跳動一下,你是不是也得跳轉啊。最離譜的是,有網友表示自己都把手機放桌上,廣告也能搖出來。
真就如那一句所說:不管打開什麼 App ,命運都會讓我們相聚在購物平臺唄。我估摸著在座各位,都快被搖一搖幹魔怔吧?
但!就在整個華夏網友都處在被搖一搖廣告統治的困境之時,突然風雨交加,天空一道閃電劃過,一張紙緩緩落下,隻見上面赫然寫著幾個大字:搖一搖,蘋果治!Photo by DALL·E 3
你說大夥兒開不開心,久旱逢甘霖啊,上蒼派人來救我們啦。是的,差評君剛看到新聞時也樂開花,像是紫霞看到踩著七彩祥雲的齊天大聖。但仔細思考一秒後,我覺得大夥兒期望值不能抱太高。
首先,這件事真實性存疑。盡管消息來自大廠員工和廣告從業人員,但根據第一財經的報道,他們在詢問淘天、京東、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多傢頭部 APP 公司後,未有廠商明確表示收到蘋果通知,蘋果也未給出回復。
第二,即便消息屬實,蘋果也許根治不搖一搖廣告。盡管大廠們不聽話,可能會被 App Store 下架,但騙過蘋果審核的操作有很多。因為蘋果審核團隊是看不到 App 的完整源代碼,大部分審核流程是在各種場景下去模擬用戶去使用和交互。
差評君簡單說一個套路。蘋果審核中心的網絡 IP 段在開發者圈子是一個公開的秘密,軟件檢測到這些 IP ,明白自己在哪,就自動禁用搖一搖廣告。
一旦離開這些 IP ,來到用戶手上,它們就會原形畢露。
或者還有第二套辦法。大廠們平時乖一點,遇到 618 ,雙十一這類大促,誒我一個熱更新,繼續搖搖樂。不過話又說回來,各位大廠真把果子哥逼急,把 iOS 系統陀螺儀權限交給用戶,根治搖一搖也不是不可能。
那目前來看,我們對搖一搖有沒有轍?其實現在關於搖一搖相關規定,隻有電信終端產業協會出的一項規范標準——觸發靈敏度不可過高,如設備加速度不小於 15m/s ?,轉動角度不小於 35 °,操作時間不少於 3s 等等。
但這隻是行業標準,相當於隻是呼籲一下大傢別玩臟的,約束力不等同於法律法規。所以說白,對這類廣告,如果你不得不用他傢的 App ,目前也隻能忍著,甘願成為被宰的肉雞。不過,以後搖一搖真被某個蓋世英雄救,差評君也並不樂觀。
因為手機 App 裡的廣告進化速度太快,太變態。那種滿屏跳過的開屏廣告還沒死多久,搖一搖就把我們幹夠嗆。
同理,搖一搖倒,也會有千千萬萬「 搖一搖 」站出來。我之前文章就提到過,在某個壁紙軟件,你哪怕沒點擊廣告,隻是按住廣告區域滑動,一旦距離低於 1.5cm ,也會進入廣告。
還有的信息流裡的廣告,做得和帖子一模一樣,甚至標題會順應 3 小時前的熱點新聞,高強度更新。上次哈登被交易,廣告主直接不演,在廣告位發這樣一句話。
你說這種壓根不是用戶主動意願點進的廣告,它肯定沒啥轉化,為啥還有這麼多商傢願意投。有兩點。一個呢,很多大公司的推廣部門和運營部門是分開的,各管各的。
推廣部門隻需要完成自己的 KPI 就行,跳轉越多,他們越開心。至於轉化率太低,那是別的部門事。
另一個原因,小商傢沒經驗。我觀察過一些容易誤觸的廣告,有不少是售賣零食、生活用品的中小商傢。一個在電商工作的朋友告訴我,其實不是商傢想投這類廣告,而是平臺誘導他們開啟站外廣告,在別的 App 裡投放。
雖然這類廣告對商傢來說轉換率低,但對平臺來說,跳轉一次,它就能多收一次錢。
總之不管是什麼原因,這類極為短視的廣告都讓現在廣告環境愈發惡劣。曾經的電視廣告和視頻平臺廣告,給我的感覺像是一場交易,你提供內容,我看你的廣告,我記住你的品牌,你影響我的消費,挺公平。
但現在這些 App 上的廣告,卻更像是一場精心策劃、勾心鬥角的詐騙。如果我們把時間撥到 10 年前,你會發現整件事情很唏噓。
2011 年,微信推出搖一搖陌生人社交功能,這是手機上「 搖一搖 」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
2015 年春晚,微信借助搖一搖,聯合商傢狂撒 5 億現金紅包, 30 億卡券紅包,一炮走紅。
全國人民一晚上搖 110 億次,千萬人綁定微信支付。
這一仗,被馬雲稱之為偷襲珍珠港,而在廣告業看來,搖一搖把廣告模式也從以往的廣撒網低轉化模式,變成精準投放的窄廣。微信開心,商傢開心,群眾也開心。
差評君記得那年除夕,一傢人圍著桌子邊打麻將邊搖手機,胳膊都酸,大傢臉上還帶著笑容。時間再來到 2023 年,搖一搖與廣告的組合,從一年一度變成一日十八度。
從之前的精準投放,到如今的無差別廣撒網,搖一搖的使用場景和口碑,今非昔比。錯的是搖一搖嗎?不是。
技術始終是有兩面性的,對技術的道德掌控,技術是向善還是向惡,最終還是歸結於人。
所以問題的答案,不用我說,各位心裡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