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用戶最近都有這樣的體驗:打開一款應用,沒有點擊開屏廣告,卻依然自動跳轉到其他APP。仔細研究才發現,開屏廣告已經從原來的手動點擊跳轉,變成“搖一搖”手機就自動跳轉。如果真是用力“搖一搖”手機廣告才跳轉,也沒有太大問題。但一些應用將“搖一搖”的閾值設置過低,走路、上下樓梯、手機稍微晃動……稍不註意開屏廣告就可能把你帶到另一個APP上。
也正是因此,“搖一搖”廣告越來越受企業歡迎的同時,引發許多用戶的反感。
不堪其擾之下,已經有用戶呼籲禁止APP隨意調用陀螺儀,無法感知手機的震動,“搖一搖”廣告便無法生效。還有用戶表示,寧願直接支付一定費用,也不希望被強迫跳轉,影響使用體驗。
開屏廣告位置重要,廣告投放價格高,企業為經營,設置開屏廣告無可厚非。但為提高收益,屢屢有企業在開屏廣告上動歪心思。比如把關閉按鈕縮小,讓用戶難以順利點擊關閉;或者直接把關閉按鈕設置成跳轉鏈接,以此提升點擊率。“搖一搖”跳轉,目的也是如此。
從廣告邏輯來看,廣告營銷的核心是效果,效果則來自用戶的真實意願。而大幅提升用戶誤觸率的“搖一搖”廣告,恰恰是逆用戶意願的。尤其是在開屏廣告上,當用戶打開某款應用,表明用戶是對該應用有需求。如果此時開屏廣告強制跳轉到其他APP,顯然違反用戶的真實意願。
根據觀察,目前投放開屏“搖一搖”廣告最多的是京東、淘寶等電商平臺。而電商購物恰恰是一個與實際需求聯系緊密的行為。如果用戶本身沒有購物的意願,強制跳轉到電商APP,無非是讓用戶耗費更多時間退出,而無法“按著用戶的頭”去下單。
對於廣告金主來說,“搖一搖”廣告的真實效果和性價比也值得商榷。誤觸率過高,必然導致廣告數據失真,如果是按照點擊付費,廣告主的廣告費可能有一半以上都打水漂。花錢卻得不到想要的結果,豈不是得不償失。
實際上,“搖一搖”自動跳轉廣告不僅違背用戶的真實意圖,還涉及調取手機傳感數據等,而該數據的獲取大多未征得消費者同意。部分地區消費者權益部門認為,軟件在獲取手機各類傳感器數據時,應兼顧數據應用和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
針對“搖一搖”開屏廣告,今年1月,工信部曾表示,已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涉及的主要互聯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優化參數設置,合理設置開屏信息跳轉方式,切實尊重用戶真實意願。
此後,有部分互聯網企業采取包括暫停“搖一搖”廣告投放,設置關閉“搖一搖”廣告按鈕等功能。但至今,“搖一搖”廣告依然被許多熱門應用采用,且用戶無法關閉。
廣告營銷講究用創意、用巧勁。“搖一搖”廣告並非要徹底杜絕,而是要合理設置閾值,不能想方設法讓用戶誤觸提升點擊量。這樣不僅無法起到宣傳作用,反而會引發用戶不滿,損害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