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這部新修訂的條例將於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消保條例對盲盒銷售、網絡直播等新型消費領域經營者的行為做一系列規范。
盲盒等隨機銷售經營行為應以顯著方式公示抽取規則、提供數量、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違反規定最高可罰十萬元。
直播間運營者應當標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經營者,未標明實際經營者的,應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責任,最高可罰五十萬元。
規范盲盒銷售、直播營銷
7月2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02年制定,2014年進行修改。
此次對《條例》的修訂,聚焦上海市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問題和現實需求,對現行條例中的部分條文作修改完善,並增加多項新型消費領域的經營者義務,以及政府職責、人大監督、消保委的職責與作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消費環境建設等內容。
“為回應社會普遍關註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對涉及消費者安全權、知情權等普適性條款予以細化的同時,著重對新型消費業態等特殊領域的經營者義務作出特別規制。”閻銳說。
新版《條例》規范盲盒等隨機銷售經營行為,明確以顯著方式公示抽取規則、商品或者服務分佈、提供數量、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並且鼓勵經營者通過建立保底機制等方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經營者如違反《條例》,未以顯著方式公示抽取規則、商品或者服務分佈、提供數量、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對互聯網經營者相關義務作出規范,包括經營者不得通過自動化決策對消費者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經營者對競價排名等互聯網廣告的依法標明義務,以及對彈出等形式發送廣告應當確保可以一鍵關閉等。
規定網絡遊戲經營者對未成年消費者的特殊保護義務,包括實施身份認證,並符合國傢規定的時間、時長、消費限制、內容等要求。
新版《條例》還對網絡直播營銷作規范。根據《條例》,網絡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加強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服務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風險。消費者通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到其他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爭議時,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有關記錄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數據等。直播間運營者應當標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經營者。消費者因通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到其他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直播間運營者未標明實際經營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直播營銷平臺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未提供有關記錄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數據等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新版《條例》規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經營者、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包括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者的商品質量安全責任,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對零售進口商品明示義務等。
新版《條例》還完善金融服務經營者告知義務,要求對於利率、費用、收益及風險等重大信息,使用足以引起消費者註意的方式進行標識、予以說明。
消保委:發揮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作用
修訂後的《條例》進一步強化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消保委”)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發揮,進一步明確消保委的法律定位,充實消保委的職責,發揮消保委的橋梁紐帶作用和平臺作用。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陶愛蓮表示,上海市消保委年均處理投訴20萬件以上,通過對投訴情況的梳理和分析,發現消費維權領域呈現出一個重要的趨勢,即分散的個案爭議比重下降,涉及大企業的群體性問題和行業普遍性問題上升,而這類問題的解決難度大,容易成為消費維權的堵點和難點。
隨著新版《條例》出臺,陶愛蓮說,上海消保委將充分運用《條例》中新賦予消保委的“對經營者和行業組織進行提醒、約談”的監督方式。一是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具體做法或條款規則有可能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但其不存在主觀惡意時,消保委將通過提醒警示的方式,引起相關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重視,建議做出改進。二是當經營者和行業組織存在故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造成消費者強烈反響的,消保委將通過約談的方式,批評、勸諭、督促其改正。
上海消保委還將發揮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的作用,維護消費公平正義。陶愛蓮表示,當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很多消費者會因為時間成本、經濟成本、或者專業知識不足等原因放棄通過訴訟索賠。這種情況既影響消費領域的公平正義,客觀上也縱容不法商傢的侵權行為。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協(消保委)的法定職責,本次《條例》的修訂明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消保委將積極開展公益訴訟,一是為消費者拿回應該獲得的賠償,二是警示、震懾不法經營者,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維護消費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