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4月9日消息,據媒體報道,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今天表示,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
況旭表示,近五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但與此同時,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於傳統電商,說明發展和規范還不平衡。
直播帶貨由於臺前幕後”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證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況旭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由其他經營者實際提供商品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也就是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