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2月16日消息,寵物未牽繩被車撞,車主是否存在責任,在以往日常真實案例中,引起不少寵物主人和車主的爭議矛盾。
而日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佈一起典型案例,供網友參考解。
據其介紹,去年,北京房山法院審理一起寵物狗未拴繩被撞死亡,寵物所有人向司機索賠的案件。
林女士在小區門口遛比熊犬,未攜帶狗繩,也未近距離約束寵物狗,導致寵物狗自行竄出至對面馬路,陳先生駕駛車輛車右前輪與寵物狗相撞致狗當場死亡,雙方就賠償問題產生糾紛。
林女士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陳先生向自己賠禮道歉,並賠償養育費4360元。
法院通過證據認為,陳先生駕車行駛時,視線區域內看不到寵物狗,也不存在明顯超速駕駛的行為。
而林女士遛狗未按規定拴狗繩、寵物狗從馬路竄出,以及林女士未註意馬路行使車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
最終,法院判決陳先生不存在過錯,駁回林女士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