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識產權局已經決定人工智能系統暫時不能獲得發明專利,並且將一項新發明的所有權轉讓給其創造者。
最近的一次知識產權局咨詢發現,許多專傢懷疑人工智能目前是否能夠在沒有人類協助的情況下進行發明。政府說,盡管存在"誤解",但現行法律允許人類為人工智能協助下的發明申請專利,情況並非如此。
去年,上訴法院裁定Stephen Thaler敗訴,他說他的Dabus人工智能系統在兩項專利申請中應被承認為發明者,這兩項專利分別是一個食品容器和一個閃爍的燈。上訴法院認為隻有人可以擁有權利,機器不能,專利是一項法定權利,它隻能授予一個人。
但英國知識產權局也表示,它將需要瞭解知識產權制度在未來應如何保護人工智能設計的發明,並承諾推進國際討論,以保持英國的競爭力。2021年7月,在同樣由Stephen Thaler提起的一個案件中,澳大利亞法院裁定人工智能系統可以被承認為專利的發明者。幾天前,南非也做出瞭類似的裁決。
而且,周二,英國知識產權局還宣佈瞭修改版權法的計劃,允許任何有合法權限的人挖掘作品,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隻有那些進行非商業研究的人這樣做,以 促進人工智能技術的使用,以及更廣泛的數據挖掘技術,為公共利益服務。權利人仍將能夠控制其作品的訪問並收取費用,但不再對挖掘作品的能力收取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