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路透社等多傢外媒12月1日報道,美國政府當天發佈關於電動汽車稅收減免的擬議新規則,對何種電動汽車有資格享受稅收減免待遇進行說明,並對電動汽車生產商從中國或其他競爭對手國傢采購電池材料作出限制。
報道聲稱,根據美國財政部等部門周五(12月1日)發佈的擬議指南,為加強美國供應鏈的安全,從2024年開始,符合減免條件的電動車輛不得包含任何由“受關註的外國實體(FEOC)”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並且從 2025 年開始,符合減免條件的電動車輛不得包含任何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報道宣稱,新規則旨在落實美國《通脹削減法案》中的相關要求。法案對FEOC的定義包括由中國、俄羅斯或伊朗等國擁有或受其管轄的所有公司。如果一傢公司在上述國傢註冊成立,或者相關國傢所有權達到25%的門檻,則該公司可能會被視為FEOC。
法新社稱,發佈上述指南之際,華盛頓正在努力減少其電動汽車行業對中國的依賴。據美國“政治新聞網”歐洲版12月1日報道,該媒體認為,美國政府這一最新“打壓中國”的行為可能會使拜登自身發展電動汽車行業的野心面臨風險,因為新規可能會使有資格獲得稅收減免的電動汽車數量減少,減緩美國汽車行業從化石燃料向新能源的過渡。
美媒稱,新的擬議規則將有幾周的公眾評論期,以聽取汽車業界領袖們的反饋,收到業界建議後,新規則有可能被修改。
自去年開始,美國陸續出臺《兩黨基礎設施法案》《芯片和科學法案》《通脹削減法案》等法案,其中都包含歧視性的電動汽車補貼條款,目的就是刺激美國本土新能源汽車發展,並遏制中國車企。今年8月,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傢洪勇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領先地位可能會讓一些國傢擔憂失去自己的競爭優勢。因此,它們可能采取保護主義措施,試圖限制中國新能源汽車在本國市場的份額。洪勇認為,所謂的“國傢安全”隻是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用行政手段人為破壞產業鏈的一種借口。但這種人為幹擾市場經濟、違反市場規律的行為可能會產生相反的效果,損人不利己,並不利於本國產業發展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