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消息,浙江杭州女子發文爆料稱其花129元團購西鐵健身(濱江店)的體驗課,因為課上體驗不好就在社交平臺發帖避雷。
之後健身房的教練聯系她,向其致歉並要給她退款,她接受道歉,但並未接受退款,本想就此算。
但緊接著,她就在網上刷到該健身房老板在工作群裡罵她母豬”,這令她十分氣憤。
對此,健身房老板發文致歉,稱自己是在不知全貌的情況下情緒失調,發表極具侮辱性的言論。
律師表示,互聯網時代,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又無法及時獲得說法時,借助線上評價功能給予差評,既是表達自己不滿的方式,也是對商傢的一種監督和鞭策。面對客戶的差評,商傢應虛心接受,認真改正。
金杯銀杯,不如消費者的口碑,消費者擁有交易和評價的自由權利。因此,消費者有權對餐廳進行個人評價,如果隻是表達個人感受,沒有用侮辱性、誹謗性的語言,不是惡意中傷、歪曲事實,商傢不能采取幹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