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200多萬元在奔馳4S店買一輛大G新車,結果竟然是重大事故車,如果銷售欺詐證實的話,奔馳4S店此次也慘。
快科技7月17日消息,有網友日前在微博發文稱,鄭州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隱瞞將已發生過交通事故”的事故車做為新車銷售。
據其介紹,2018年10月2日,消費者李某某在鄭州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203萬元的價格購買一輛新車,原產地為奧地利的梅賽德斯-奔馳G 500越野汽車,雙方簽定的銷售合同中也明確是中國規格新車”。
李某某提車後使用到今年想轉讓給親友,在轉讓時為弄清汽車的基本情況,於是通過平臺查詢,結果讓李某某大吃一驚,該車在他購買前的三個月就出現過一次較大的交通事故,其車損金額高達36.40萬元。
從車輛維修痕跡圖”可以明顯看到有九處發生過事故,包括正前、前左、中左、頂部、中右、後方全部發生維修痕跡。
目前,奔馳4S店方面還沒有做出相關說明,手續關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奔馳4S店方面,故意隱瞞車輛的維修記錄和事故狀況,很可能構成故意欺詐罪,將會付出退一賠三”的巨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