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8日,歐盟理事會通過投票最終通過一項法規,為新車和貨車設定二氧化碳排放標準,規定2035年將停止銷售新的二氧化碳排放汽車,該法規已被歐盟國傢能源部長的批準,意味可以生效。
達成這份法規並非一路順風,今年2月份,歐洲議會在斯特拉斯堡以340票贊成,279票反對和21票棄權,通過歐委會和歐洲理事會達成的《2035年歐洲新售燃油轎車和小貨車零排放協議》,協議規定,歐洲將在2035年停售新的燃油轎車和小貨車,但並不包含大型商用車。
不過3月份,德國交通部突然站起來明確表示反對該禁令,其表示希望得到歐盟的承諾,如果使用的是電子燃料,內燃機汽車可以在2035年之後繼續銷售,隨後又有意大利等過站出來支持該提議。
於是經過多日討論,歐盟27國最終達成妥協,歐盟委員會和德國於上周六宣佈,他們已達成協議,允許2035年後銷售使用電子燃料的汽車,同時歐盟同意在一項單獨的提案中對生產合成燃料汽車做出進一步的承諾,該提案應在2024年秋季通過。
需要強調的是,在歐洲,使用合成燃料的汽車需要具備防止使用汽油或柴油的技術,一旦某一車輛使用其他燃料,車輛中的內置技術將阻止該車輛的行駛,不過目前還沒有關於汽車制造商如何實施這些系統的細節。
保時捷和法拉利是電子燃料的支持者,它們認為這是避免車輛被沉重電池拖累的一種方式,不過,包括大眾、梅賽德斯 - 奔馳和福特在內的其他汽車制造商都押註於全電動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