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8月15日,近日關於下班後微信加班的話題引起大傢關註。
據媒體報道,李小美(化名)於2019年4月1日入職北京某科技公司擔任產品運營,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李小美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後因加班問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
李小美稱其經常在下班後或假期,使用社交軟件與客戶及員工溝通,公司應向其支付加班費。
公司認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時,主要負責在客戶群中回答客戶偶爾提出的問題,並非加班。
對此,李國慶作為蹭熱點大師,也發佈視頻談到此事,稱節假日、下班時間在微信上談工作也算加班,但是沒有加班費。
這主要是因為很多員工簽的是綜合工時制,勞動法規定沒有8小時以外的加班一說。
資料顯示,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屬於正常工作,不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