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5月29日消息,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涉及成年人在直播中打賞產生糾紛的案件。
根據法院公佈的信息,妻子高某在手機直播間結識比自己小12歲的00後”主播孫某。
兩人的關系從線上互動逐漸發展到線下約會。孫某向高某表達愛意,並誘導她在直播間瘋狂刷禮物。
據統計,9個月內,高某在孫某直播間使用的虛擬道具幣數量高達900多萬,其中孫某個人獲得的直播收益折合人民幣超過45萬元。
一般直播平臺虛擬道具與人民幣兌換比例為10:1,而且打賞收入往往是平臺和主播對半分。如此來看,高某在9個月內打賞孫某超90萬元。
丈夫楊某發現異常後,以高某違背夫妻忠實義務、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起訴訟,要求主播孫某返還全部收益45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高某的直播打賞屬於網絡服務合同中的消費行為,但她與孫某的線下見面並以戀人身份交往已經突破主播和粉絲正常的互動關系,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
此外,她向孫某打賞的金額明顯高於正常的網絡娛樂消費水平。同時,孫某明知高某已婚的情況下,還以戀人身份與其交往,並引導其進行打賞,也存在一定過錯。
因此,楊某作為夫妻另一方,以高某違背公序良俗、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請求確認打賞無效,並請求孫某返還財產,這一請求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
最終,天津三中院判決孫某在十日內將其所得收益的一半,即22萬餘元返還給楊某。
值得一提的是,涉案主播已被直播平臺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