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消息,丈夫沉迷直播打賞女主播67萬元,妻子起訴至法院,這些錢還能要回來嗎?
近日,湖南省新寧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請求返還高額打賞的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2022年6月,丈夫在某直播平臺註冊會員,不斷打賞該平臺一位女主播,並從線上互動轉移至線下。
妻子發現時,丈夫已經在線上打賞67萬元,線下還向女主播轉賬2.4萬元,並贈送3800餘元的禮物。
妻子以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女主播返還合計70萬元及利息。
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打賞主播是自主行為。
同時,女主播也並非直接收款人,不直接產生向女主播贈予的法律效力,而應當屬於網絡新業態下非強制性付費的一種服務形態。
因此,對妻子要求女主播退還充值費用67萬餘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不過,線下轉賬的2.4萬元以及3800餘元的禮物款,不具正當性,妻子有權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