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案件涉及一傢火鍋店,該店為節約成本,將含有牛油的火鍋湯倒入濾網桶中過濾掉殘渣,然後收集浮在上面的油品,次日再添加到顧客的火鍋中。這傢店名為入川毛肚火鍋店,據統計,他們累計銷售6. 5 萬餘個火鍋鍋底,銷售金額共計 170 萬餘元。
涉案的“口水油”被認定為廢棄油脂,屬於“地溝油”范疇,因此被定性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終, 13 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並處罰金 125 萬元至 2000 元。同時,法院判決支持安徽省消費者保護協會對涉案火鍋店、牛某、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 512 萬餘元。
這起案件震驚社會,顧客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近三年的“口水油”。這一判決結果讓人大為振奮,也提醒消費者在選擇餐飲店時要慎重,以免因為不法商傢的行為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