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平臺“上班模式”被指存租車陷阱


“跑一個半月,車被收,不僅一分錢沒掙到,押金也沒退給我。”第一次跑網約車的湖北省武漢市司機郭祥(化名)不僅沒有嘗到“甜頭”,反而被“宰”一筆。問題出在他和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的一份“合同”上。實際上,這種通過公司簽合同跑網約車的模式在行業存在已久。司機隻需繳納一定的租金,就能用汽車租賃公司提供的車輛輕松入行。

然而,《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在網約車聚合平臺上出現一種“保底模式”,又叫“上班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選擇租車的網約車司機和租賃公司簽訂合同,司機需要按公司指定的平臺和時段接單,平臺則會每個月給司機發放約5000元到上萬元不等的“工資”。

這種看似“旱澇保收”的模式背後,卻隱藏著諸多合同陷阱。今年8月以來,多地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約車經營風險發佈提示,其中一些更是直指“上班模式”的租車套路。

“合同裡的條款很多,比如各種名目的扣費以及高額違約金等,一不小心就掉進去。”郭祥說。

嚴苛的考核“陷阱”

今年40歲的郭祥傢庭負擔較重收入卻不高,聽人談到“網約車收入還不錯”,會開車的他便決定試一試。

因為買車成本太大,郭祥決定租車來跑網約車。今年6月,他從一網約車聚合平臺合作的第三方平臺租一輛車,租期為7個月,為此支付8000元的押金。原本以為租到車,就可以自由跑網約車的郭祥,卻遇到種種限制。

根據與該出行平臺簽訂的汽車租賃合同,郭祥作為乙方,其網約車城市為武漢市,“如需超范圍行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其網約車指定合作平臺為某某平臺,每月完單量必須≥500單,未達標罰款500元,“連續2個月未達標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自提車日起,每月最低流水需達8000元,這樣郭祥可以從公司領到4500元工資,流水超過8000元的部分則全部給到郭祥,如果當月流水達不到8000元,則當月扣除郭祥4000元的“車輛使用費”;若他連續3天未出車或每天流水金額低於約定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等。

就這樣,郭祥跑1個多月的網約車,流水終於達到8000多元。因為需要等平臺扣除每月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後才會將剩餘款項通過銀行轉賬給他,終於等到能提現這筆收入時,郭祥的希望卻徹底落空。7月中旬,他被告知因為將車輛開出合同限定的“武漢主城區”跑車范圍,車輛被強制收回,不僅要從押金中扣除收車產生的3000元費用,若他想取回車輛繼續跑車,還需要支付4000元取車費。跑車的收入沒拿到,卻還要“倒貼錢”,郭祥決定和該平臺解除合同,但對於押金、流水等退還費用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至今還在扯皮,我隻能重新找一傢大型的網約車平臺租車先跑著,不然沒有收入。”郭祥很是無奈,而這一次的租車沒有那麼多“陷阱”,他也專職跑這傢網約車平臺,不再從網約車聚合平臺接單。

因為“新入行很多都不懂,連軟件操作都不太會”,郭祥的租車押金都是租車方的工作人員陪著他去銀行取現金交的,在他看來,合同也是“被忽悠著簽的”。不僅是合同,還有簽訂的各種承諾書也充滿“陷阱”。

他簽訂的一份《自願接受強制執行收車承諾書》要求司機入職第一周必須連續出勤7天,每天最少12小時,每個月至少出車26天,每天有效在線時長至少12小時。

“不僅高強度工作,也很容易違約,退車時又有各種理由扣除保證金、流水等。”郭祥回憶,除他遭遇的車輛強制收回人員費用、罰金等,車損收費也很高,“正常兩三百元的車鑰匙要是壞或丟,要賠兩三千元”。

難以“達線”的流水目標

在不少新手網約車司機的設想中,自己隻是單純的租個車,從某個平臺或他們合作的汽車租賃公司租符合條件的車後,可以自主選擇加盟各個不同的網約車平臺,實際上卻是像郭祥一樣的“直營模式”。

直營是網約車平臺或與他們有合作關系的租賃公司自主招募一些司機,對司機會統一管理,隻能跑指定的平臺。一位多年從事網約車的司機告訴記者,直營司機對其服務的平臺是有優先派單權的,收入會更穩定且有保障一些,但網約車聚合平臺的直營模式“很坑”,基本都是指定聚合平臺中的一些小平臺給司機跑,“單量不足,跑不上流水,還不能去別的平臺跑車”。

而這種直營模式,對網約車司機而言,也叫“上班模式”“保底模式”,是通過虛假宣傳、誇大收入等吸引司機,以零門檻、低押金、無押金、發底薪等名義誘導他們簽訂合同,並在合同中約定高額流水指標。該模式還會對司機“鎖流水”,即合同約定司機流水收入統一由租賃公司代收代發,司機無權直接支配自己的流水。

司機在“上班模式”下,除像郭祥一樣面臨各種違約事項和各種扣除保證金、高額罰金以外,還會在合同中設置司機難以完成的流水指標,如無法完成,則需要司機補齊差額,或以違約為由收取違約金。

“從早上7點半到晚上9點,一個小時能有50元的流水,一天至少600元。”聽著工作人員描述的願景,今年9月,江蘇的張興(化名)就與某網約車聚合平臺的第三方平臺簽訂一份車輛使用協議。根據協議,張興無需支付租金,隻需繳納5000元保證金,公司就會提供車輛並在指定平臺派單,每月跑夠9000元流水,他就能獲得4820元基礎分成以及2000元平臺獎勵,“跑得越多,分成越多”,若達不到9000元的月流水,則扣除相應的保證金。

然而,跑幾天網約車的張興發現,他每天的流水才200多元,這意味著很難達到每月的流水指標。

這並非個例,記者從其他網約車司機獲悉的一份協議顯示:網約車租車司機每月需在指定平臺的流水達9000元,則結算基本分成4000元及1000元補助;此後流水每增加1000元,每月結算分成則多1000元,直至月流水12000元,結算7000元分成及1000元補助;流水在12000元以上,則結算7000元分成、1000元補助及流水超出部分;若月流水為達9000元,則結算相應以4300元進行減扣。同時,還約定司機需每日流水達300元以上,不可連續3天不出車,整月需出車26天,違反上述任一規定則視為違約,需支付違約金。

要麼無法完成指標違約,即使像郭祥一樣完成指標的司機,其勞動權益也在受到侵害。“平峰期隻能跑‘一口價’訂單,不能在一個地方停留超過30分鐘,要完全服從平臺的調度。”在郭祥那一個多月的跑車過程中,為完成流水指標,基本沒有休息時間,“吃飯、上廁所都要嚴格計算好時間”。

城監管部門提示風險

事實上,去年1月,央視就曝光過種種“套路租車”陷阱。上海警方發現在全市多個區出現以高薪招聘司機為誘餌,誘導欲從事網約車工作的司機簽訂隱含“陷阱條款”的租車合同,並通過可以制造違約後強占押金而非法獲利的新型詐騙手法。

這些詐騙團夥提供的車輛綁定的都是小眾冷門平臺,會給司機設置無法“達線”的流水標準;還會給司機制造剮擦事故,導致車輛被強制收回;給車輛安裝軟件操控車輛斷油斷電,以便謊稱車輛故障需要維修而收回車輛;故意出借有瑕疵的車輛以便趁司機疏忽而要求其賠償,或謊稱車輛有交通違法來騙取司機押金。通過集中打擊,當時上海警方成功摧毀19個“套路租車”新型詐騙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190餘人,涉案金額達1500餘萬元。

然而,至今“套路租車”仍有發生,相關監管部門也在持續發聲,提醒網約車司機們“勿踩陷阱”。

記者查閱各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官網及相關公開報道,據不完全統計,今年8月以來,至少有福州、南京、西安、昆明、深圳、蘇州、遵義、重慶、貴陽等十多個城市發佈網約車經營風險提示,其中不乏直接針對“上班模式”的租車套路。

10月19日,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南京出租汽車暨汽車租賃協會聯合發佈《南京網約車經營風險提示》指出,部分運力渠道公司:司機招募中介公司(主要從事招募司機,賺取招募中介費或車輛差價的中介公司、人力資源公司)、車輛承包運營公司(主要從事轉租其他公司車輛,招募司機並運營,賺取租金差價及管理服務費的公司),存在為獲取不當利益,侵害從業人員的利益的行為。其中,包括“上班模式”合作風險等。

11月6日,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向網約車駕駛員發出提示函,指出個別網約車平臺公司、線下車輛管理、租賃公司和汽車銷售企業存在通過虛假宣傳“網約車市場訂單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誘導駕駛員購買或租賃車輛;在合同約定中設置嚴苛的考核標準、高額流水指標等強勢條款,再以零門檻、低押金等方式誘導駕駛員簽訂合同,一旦駕駛員因故出現退車、提前解約等情形時,企業即以合同有約定為由克扣保證金、收取高額違約金,要求賠償車損費用,侵害駕駛員合法權益。

相關部門也對網約車司機們給出防范建議:有意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駕駛員,深入解網約車法規政策和市場經營風險,並選擇有良好口碑和實力的租賃公司和平臺,切勿盲目進入市場;對所簽訂的合同條款和自行承擔的風險進行詳細咨詢、解,特別是營運資質、租賃期限、租金、押金、保險、違約責任等方面的條款規定;應註意防范各種形式的合同陷阱,請勿相信任何高收益的虛假宣傳及承諾,慎重選擇“上班模式”等。

記者 王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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