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直播電商崛起,不少商傢都找明星來帶貨直播,然而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南寧一傢商貿公司花費20萬請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直播帶貨,曹某某帶貨3個多月,僅完成278元的銷售額,引發雙方爭議。
據南國早報報道,南寧某商貿公司主要經營迷你榨汁機、加濕器等小百貨。
2022年1月,該公司看中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參演國內不少古裝劇,有一定影響力。
隨後兩傢公司簽訂協議,南寧公司出資20萬直播服務費聘請曹某帶貨,約定銷售額要達到100萬元,否則就要退還直播服務費,並支付已付金額100%的違約金。
2022年1月21日,南寧某商貿公司向上海某網絡公司支付7萬元的直播服務預付款。
合同簽訂後,曹某某在直播間僅成交278元,未達到銷售目標。
南寧某商貿公司要求退款,經核算,雙方確認應退還金額為69722元,卻一直未果。
最終南寧商貿公司起訴至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上海某網絡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
法院認為,雙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網絡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直播任務,除退還南寧某商貿公司69722元服務費外,還要支付69722元違約金。
法官還提醒,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確雙方的責權利。該案也提醒商傢,無論是委托方,還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