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消息,據揚子晚報報道,有消費者稱,在揚州某糕點店使用微信付款時,票據金額為34.16元,商傢實際收取金額為34.2元,多收0.04元。
經調查,這傢店鋪經營者采取反向四舍五入”湊角”為整的方式多收取費用,3次共多收費用0.07元,最終商傢被責令整改,違法所得0.07元予以沒收,並處罰款2600元。
律師表示,從經營行為來講,商傢給消費者抹零是為讓消費者感覺占便宜”,吸引消費者再次前來交易。從法律層面來講,這是商傢單方放棄自己部分權利的行為,是合法的。
但是,反向抹零”指商傢在算賬或收錢時單方提高金額,使得尾數提高為整數。商傢反向抹零”的動機和心態我們無從得知,但該行為是無正當理由單方增加消費者義務的行為,消費者當然有權拒絕。
商傢單方反向抹零”屬於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是違法行為,根據規定,經營者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相關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還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