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董明珠價值約4億元的股份被凍結一事引發熱議,今晚格力電器發佈公告,稱此前消息為錄入錯誤,實際上是質押而非凍結。
在《關於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更正公告》中,格力表示公司此前發佈的一季報中,因個別信息存在錄入錯誤,誤將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大股東中董明珠女士的股份狀態填寫為凍結”,現對相關內容進行更正,更正後董明珠女士的股份狀態填寫為質押”。
除此更正外,一季報中其他內容不變。
據解,董明珠以及格力電器第一大股東珠海明駿有多次質押股份的歷史。
2020年2月、2021年11月,上述二者均曾質押大量股份,最多占到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100%。
快科技小知識:股權質押與凍結的區別
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方式,即為履行債務做擔保,債務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暫扣給債權人(銀行等),倘若是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或者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
股權凍結是一種司法保全措施和被動行為,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
質押的股權可以凍結,凍結的股權不可以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