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令,未來CFIUS加強審查的領域包括半導體、AI、生物技術、量子計算和先進清潔能源等。拜登政府發出首個指示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在評估交易時需考慮其他國傢安全因素的總統行政令。
當地時間15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新行政令,指示CFIUS對外國投資加強國傢安全風險篩查。該行政令並未針對特定外國國傢,但白宮提供的事實清單中提到來自“競爭對手或敵對國傢(competitor or adversarial nations)”的外國投資者所帶來的風險,並仔細解釋未來將加強審查的領域,其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能(AI)、生物技術、量子計算和先進清潔能源等技術領域。
該行政令還點出5項因素供CFIUS在其投資審查過程中著重考慮,包括保護供應鏈和美國個人數據安全等內容。
關註供應鏈安全
白宮發佈的事實清單顯示,該行政令通過詳細說明現有的法定因素為CFIUS提供指導,並增加幾個國傢安全因素供CFIUS在審查過程中考慮,不過這一行政令不會改變CFIUS程序或法律管轄權。
具體而言,該行政令指示CFIUS考慮以下五項具體因素,首先,特定交易對美國關鍵供應鏈彈性的影響,這些供應鏈可能對國傢安全產生影響,這也包括國防工業基礎之外的供應鏈。譬如,將某些制造能力、服務、關鍵礦產資源或對國傢安全至關重要的技術的所有權、權利或控制權轉移給外國人的外國投資,可能會使美國在未來容易受到關鍵商品和服務供應中斷的影響。
第二,特定交易對美國在一些領域保持技術領先地位的國傢安全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微電子、人工智能、生物技術和生物制造、量子計算、先進清潔能源和氣候適應技術領域。
該行政令表示,盡管外國投資在許多情況下有助於促進國內創新,但保護美國的技術領先地位至關重要,尤其是當外國投資涉及對美國國傢安全至關重要的領域時。
第三,特定交易對美國國傢安全的影響產生行業投資趨勢影響。
第四,威脅國傢安全的網絡安全風險。
第五,對美國個人敏感數據的風險。
2021年CFIUS審查案件總數明顯上升
CFIUS成立於1975年,組成部門包括美國財政部、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商務部、國防部、國務院、能源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和科技政策辦公室,通常由美國財政部管理。
對於上述行政令,身兼CFIUS主席的美國財長耶倫(Janet Yellen)表示,該行政命令將加強政府對保護國傢安全的關註,同時保持開放的投資政策。
耶倫說:“加強我們的供應鏈並防范外國威脅可以增強我們的國傢安全。”她並稱,這一行政命令闡述並擴展CFIUS在審查交易的國傢安全風險時考慮的現有因素清單,並描述關鍵領域的潛在國傢安全影響。
近期,CFIUS發佈其2021年年度報告,數據顯示2021年CFIUS審查外資投資交易總數量再破紀錄:2021年,CFIUS共審查164項簡要申報(Declaration)和272項正式申報案件(Notice)。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查閱CFIUS往年記錄,這是十年來CFIUS審查正式申報案件最多的一年,第二多的是2017年,當年審查237件正式申報案件。
CFIUS的報告顯示,其審查交易的領域主要集中在金融、信息服務以及制造業領域。
來源:CFIUS報告
富而德反壟斷業務合夥人米爾(AimenMir)告訴第一財經記者,CFIUS在2021年保持非常活躍的工作狀態,審查案件的總數量出現明顯上升,這一方面是因為進入美國的並購案件數量有所提升,另一方面,CFIUS自身在過去兩年掌握的資源也越來越多,比如人員配置有大幅增加。
目前CFIUS有兩種申報程序,對於較為簡單且國傢安全敏感度低的交易,可選擇簡要申報,CFIUS會在接受簡要申報後30天內對交易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從統計數據看,使用簡要申報的案例大部分是來自與美國關系良好國傢或地區的投資者。
在審查簡要申報方面,報告顯示,2019-2021年三年中,加拿大投資者的申報占比最高為14%(54項),來自日本和英國的投資者分別以11%(43項)和8.6%(33項)的比例位居第二和第三位。
在正式申報方面,2021年,來自中國投資者的正式申報數量最多,占總量16.5%(44項),其次是加拿大和日本投資者,分別占總量10.3%和9.6%(28項和26項)。
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期間,日本投資者的正式申報數量最多,占13.3%(91項),其次是中國和加拿大投資者,分別占12.6%和9.1%(86項和62項)。
如果分項看的話,中國在三年期間,提交正式申報的領域分別是金融、信息服務(47項)、制造業(32項)、采礦公用事業和建築部門(1項)以及批發貿易、零售貿易和運輸部門(6項)。
就CFIUS的審查是否有泛化“國傢安全”傾向的問題,米爾認為,國傢安全的概念在過去幾年涵蓋的范圍越來越廣。美國過去在“國傢利益”、“國傢經濟利益”、“國傢安全”這幾個概念上有過很多討論,但最近兩屆政府,一直在強調經濟安全就是國傢安全,因此近兩屆政府在審查涉及國傢安全的案件時,經濟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可能會比以往要更大一些。這也是因為在過去十年經濟結構發生很大的變化。
“CFIUS一直以來的觀點是,關於國傢安全問題的評估應該基於每一個交易具體的情況。所以CFIUS並不是隻關註某一個具體的行業。但過去幾年,關鍵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敏感個人數據等領域的確受到更多關註,並且這種關註未來可能會隻增不減,針對這些領域的一些具體措施和方法甚至已經寫進立法。”米爾說。